可供水量分析(analysis of available water supply),工学-水利工程-水利规划-〔水利规划计算〕-〔水资源供需分析计算〕,在综合分析水资源供需状况及调度规则等因素后,计算可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用水要求的供水量的研究。为制定供水规划、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方案、水资源配置方案等提供定量分析基础,为进行重大供水工程建设提供科学论证依据。可供水量分析应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基本用水要求,在水资源可开发利用量控制范围内,结合用水总量控制、水资源高效利用及水资源有序开发前提条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及规划供水工程时序安排,绘制水资源系统网络图,拟定多组供水方案和供需分析方案,通过采用长系列方法或典型年法进行水量供需平衡计算,在对可供水量计算成果进行合理性分析后,提出不同规划水平年、不同来水条件或不同供水保证率下的区域可供水总量及其地表水、外调水、地下水、其他供水等各类水源的可供水量。规划水平年一般可分为现状水平年(又称为基准年)和近期规划水平年、远期规划水平年,根据相关规划需要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