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服务设施(sites, building construction and facilities for emergency service),工学-人居环境科学. 城乡规划学-城乡专项规划-综合防灾规划,具有高于一般工程的综合抗灾能力,灾时可保持功能,为满足应急救援、抢险避难和灾后生活提供应急服务所必需的应急指挥、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消防救援、物资储备分发、避难安置等功能的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应急服务设施主要有:①防灾避难场所,简称避难场所。配置应急保障基础设施、应急辅助设施及应急保障设备和物资,用于因灾害产生的避难人员生活保障及集中救援的避难场地及避难建筑。②中心避难场所,具备服务于城镇或城镇分区的城市级救灾指挥、应急物资储备分发、综合应急医疗卫生救护、专业救灾队伍驻扎等功能的固定避难场所。③固定避难场所,具备避难宿住功能和相应配套设施,用于避难人员固定避难和进行集中性救援的避难场所。④紧急避难场所,用于避难人员就近紧急或临时避难的场所,也是避难人员集合并转移到固定避难场所的过渡性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