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社会服务(community-based social services),管理学-公共管理-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与服务-社会福利服务给付,政府、机构与个人等在社区兴办的福利性、公益性设施和服务网络。又称社区服务。社区社会服务既有私人服务,又有为特殊人群防危解困的社会福利服务,也有为社区全体居民利益而设置的公共服务。社区社会服务是整个社会福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既体现了国家对弱势人群的保障责任和对居民的公共福利责任,也体现了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社区共同体精神。社区社会服务包括残障人士服务、儿童与青少年服务、贫困家庭救助、单身母亲及遭虐妇女援助、家庭治疗、志愿者服务等。社区社会服务具有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特征,主要是市场组织不愿意也无法承担的服务。中国的社区社会服务实践起始于20世纪中期,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而产生和发展,是在政府的倡导和帮助下开展的,受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的指导。中国社区社会服务既有政府的行政行为,又有居民的自助和互助特点,并同时兼有福利服务和方便人民生活双重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