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教学方法(methods of opera teaching),艺术学-戏曲学-戏曲教育-〔戏曲教育学〕,整个戏曲教学活动中,教师与学生为实现一定的教育目的,共同参与和完成教学目标、教学任务所采取的相应的途径、程序步骤、技术手段及行为方式的组合体系。由教师教的方法与学生学的方法两个方面构成统一的组合体系。教学方法的内涵戏曲教学方法是为实现一定的教育目的、教学目标和教学任务服务的,教师与学生构成了教学方法的主体,而客体则是教与学双方所采取相应的途径、程序步骤、技术手段及行为方式。从戏曲教学方法内部的辩证关系而言,教师“教”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生“学”的过程中,对于“教法”的适应性和主观能动性的发挥程度;而学生“学”的效果,一方面受其自身遗传水平的制约,另一方面则受教师“教”的方法能否与所传授的内容形成有机整体,适应学生自身条件、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使学生在适应和调动自身主观能动性的同时,找到与之匹配的学习方法。由于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居于主导地位,所以在教法与学法中,教法同样居于主导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