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灾害(mine geological disaster),工学-矿冶工程-〔矿业工程〕-采矿-矿山环境-矿山地质环境,在矿山开采活动中,引发的采掘井巷破坏与岩土体变形、矿区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及自然环境的严重变化,危害人类生命财产安全,破坏采矿工程设备与矿区资源环境,影响采矿生产的灾害。又称采矿地质灾害。铁矿山地表塌陷矿山地质灾害是地质灾害的一个分支,是人类开采矿山而直接诱发的人为地质灾害,与矿山规模、开采方式、矿产类型及发生位置等特点相关。根据发生位置不同将矿山地质灾害分为地面矿山地质灾害与井下矿山地质灾害两种。地面矿山地质灾害包括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滑坡、崩塌、泥石流、地下含水层破坏、地下水位下降、井泉干枯、地表水体漏失、水质恶化等。井下矿山地质灾害包括冒顶、片帮、突水、突泥、井下热害、矿震、岩爆、井下矿石自燃、矿坑水污染等。金属矿存在不同程度的矿山地质灾害,矿山地质灾害不但破坏采矿设施、设备,影响采矿生产,危害矿工生命安全,而且会对土地资源、水资源和矿区环境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