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空间照明(public space lighting),历史学-博物馆学-博物馆展览-展览流程-展览形式设计-〔照明设计〕,博物馆公众开放区域的照明管理系统。公共空间照明的主要作用是识别和导引,强调博物馆不同空间的功能差异;满足公众的视觉需求、阅读需要;同时,营造适合交流的空间。公共空间的照明包括室内外公共停车场照明,建筑外立面照明、除展厅外的其他公共空间照明。大堂、报告厅和博物馆商店,常配置节日庆典型昼夜照明模式。闭馆时,采用夜间清扫的照明模式。图书馆、餐厅和咖啡厅,则满足阅读和进餐品质的照度要求;展厅过渡区域则要求安静和休闲开放适度要求。公共空间照明设计多采用自然光与人工照明混合的理念,两者相辅相成。有3种表现形式:人工光直接照明模式、间接照明模式及漫射照明模式。这3种模式是中国国内博物馆公共空间灯光设计中比较常用的模式。直接照明模式是将灯光通过灯具射出后直接照射在既定的公共工作面上。这种模式具有明显的明暗对比,而且灯光产生的光影效果具有很好的烘托效果。通常用于博物馆大堂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