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心理论(state-centered theory),管理学-公共管理-政策科学-〔基本概念和理论〕,把国家看作是社会结构的中心点的理论。国家中心理论强调国家是主要理性行为体,其行为活动依循自身的政治逻辑,国家的权力很重要,国家具有强大的行动能力。国家的本质是“垄断合法暴力和强制机构的统治团体”。20世纪50年代以来政治学研究中以社会为中心的理论观点为主,新自由主义认为国家应服务于人民,满足人民需要,主张权力下放,强调社会组织的参与,如俱乐部、社会团体、公司、政党等在社会中的重要性。20世纪60~70年代,国家概念在政治学当中复兴。与社会中心论相比较而言,国家中心理论认为国家具有选择公共政策的能力,国家在与社会力量进行竞争过程中体现出其优势,国家是具有独立意志的组织体,不是从属于社会。当国家政权与社会力量处于利益对立或偏好分歧的情况下,国家能够通过与社会进行博弈获得控制权,实现其主导性。“国家”作为解释变量,具有独立地位,凸显其作为利益主体的行为作用,而不再是被动的社会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