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文化理论(cultural theory of risk),管理学-公共管理-风险与危机管理-﹝基本概念、理论与方法﹞,从结构和建构相结合入手,认定文化方式影响着个人和社会组织的价值选择倾向,进而决定着人们的风险感知和风险行为的理论。与风险技术理论、风险心理理论和风险社会理论并称为风险研究的四大理论。源自人类学对危险的解读。1966年,英国人类学家M.道格拉斯在《洁净与危险》中指出:现实世界无论出现何种客观危险,群体文化都会通过强化团体凝聚力的道德、政治和社会秩序的形式加以有效规避。此书开启了风险的文化研究热潮,出现了维达夫斯基、拉什、雷纳、汤普森等一批贡献卓著的学者。理论的核心贡献有二:一是提出“群体-网格”框架;二是系统探讨风险社会与风险文化的关系。群体-网格框架强调,人们所看到的取决于他们所站的位置。如果社会(或组织)选择关注特定的危险,并对其进行责任分配、正当化和解释的制度化,那么公众的道德判断将会大力宣传某些风险,而得到良好宣传的风险最后与合法的道德原则联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