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Accounting standard for business enterprises),管理学-工商管理-会计学-会计-财务会计-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用于规范企业财务会计行为的会计准则。包括有两个层次: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自2007年1月1日开始推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站在保护投资者和公众利益的立场,对现行财务报告的披露要求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改进,创建了较为完整的财务报告体系。具体要求为:企业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四张基本报表和附注;附注应当提供充分、详细、及时的补充信息和说明信息;企业所有控制的子公司都应当纳入合并报表的范围,直接反映企业全貌;中期财务报告应当定期提供;企业应当披露业务分部和地区分部信息、关联方信息、职工薪酬信息、或有事项以及承诺事项等。新准则对会计信息披露的时间、空间、范围、内容等全面系统的规定,使财务报告内涵与外延大为延伸,从而有助于提高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度,有效维护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