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情报服务(flight information service),工学-交通运输工程-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系统〕-空中交通管理-空中交通服务,提供规定区域内航行安全、正常和效率所必需的航行资料和数据的服务。作为空中交通服务的主要内容,是保障现代民用航空安全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任务飞行情报服务的任务是向飞行中的航空器提供有益于安全和有效地实施飞行的建议和情报的服务。其范围包括:重要气象情报;使用的导航设备的变化情况;机场和有关设备的变动情况(包括机场活动区内的雪、冰或者有相当深度积水的情况);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其他情报等。管制员在管制空域内在对航空器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的同时穿插提供飞行情报服务,空中交通管制服务和飞行情报服务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飞行情报服务由中国民用航空局指定的空中交通管制单位提供,并按照规定程序予以公布。空中交通管制单位应向接受其空中交通管制服务的航空器提供飞行情报服务,也可向未接受其空中交通管制服务,但了解情况的其他航空器提供飞行情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