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绿地面积(green space area per capita),工学-人居环境科学. 城乡规划学-城乡专项规划-绿地系统规划,一定统计范围内平均每人拥有的绿地面积。是反映城市生态环境水平和休闲空间居民拥有量的重要指标。一定范围内的人均绿地面积的计算公式为:人均绿地面积(米2/人)=绿地面积(米2)/常住人口数量(人)。式中用于计算的人口数量为统计范围的常住人口数量。绿地因其主要功能的不同被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在统计人均面积时最广泛使用的是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中要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应小于8米2/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要求,人均建设用地小于105平方米的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应小于10米2/人;人均建设用地大于等于105平方米的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应小于12米2/人。《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 50563—2010)一级评价标准要求,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为5米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