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水水质基准(marine water quality criteria),理学-海洋学-海洋环境科学-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海水中污染物对海洋生物、人群或生态系统不产生有害影响的最大浓度水平或限度。其中的海洋生物是指所有需保护的生物,不是单一的生物种。海水水质基准是海洋环境质量基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制定海水水质标准的依据。水质基准的确定关键在于建立海水介质中各种污染物浓度/剂量与海洋靶系统(海洋生物、人群和生态系统)响应(或反应)间的定量关系。确定海水水质基准的主要依据是毒性试验研究或现场调查得出的环境毒理学数据资料。海水水质基准的定值方法有两种:非理论支持的经验性的“评价因子定值法”和基于数理理论支持的“模型外推定值法”。评价因子定值法是指将敏感生物的毒性数据乘/除以相应的评价因子或代入相应的经验公式中推导出水质基准的方法。该方法基于对化学物质效应评价的长期经验,在毒性数据量偏少的情况下,该方法被广泛应用,但该法在某种程度上强烈依赖于敏感生物的毒性值,不确定性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