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署办公机构(Co-located Office),管理学-公共管理-政府改革与治理-行政改革-机构改革-合署办公机构,基于工作对象、工作性质相近或其他原因,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编制、不同职责的党政机构工作人员和资源,在上级统一指挥调度下灵活运用,在同一处所办公的机构办公模式。作为追求有机统一、精简效能、规范运转的行为方式,“合署”不是合并,虽然共处一个办公场所,但独立开展工作业务,对硬件设施可以进行共同使用,以提高办事效率。合署单位可分别配备行政领导班子(也可兼职),分别刻制印章和挂牌子。因此,合署办公机构是两块牌子,即两个机构根据工作需要,以两个名称对外开展工作,但在同一地点办公,并根据工作需要对外使用相应的名称。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指出:“在省市县对职能相近的党政机关探索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因而合署办公主要体现在省、市、县党委部门之间、政府部门之间,更包括党委和政府部门之间,合署办公的范畴尚未扩展到乡镇一级,合署办公仍是一种试点性机构改革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