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证范畴类型(types of evidentiality),文学-语言文字-功能-认知语言学及语言类型学-语言类型学-〔语法〕,世界语言中示证范畴的不同类型。是语言类型学的重要研究议题。A.艾肯瓦尔德指出全世界大约四分之一的语言有示证语法范畴。示证范畴在南美洲印地安语言、北美洲印地安语言、高加索语和藏缅语表现最为丰富。示证范畴在欧洲区域、澳大利亚区域和南岛语系的语言表现最为贫乏,几乎没有示证这个语法范畴。示证范畴有广义和狭义的两种看法:广义的示证范畴指信息的来源及信息来源的可信度,可以通过任何语法手段表现,比如动词、传信副词、语气词、插入语、话语标记等;狭义的示证范畴指信息来源的语法表现只以动词形态、虚词或助词体现,自成一套独立的语法范畴。最简单的示证系统只有两个示证标记,最复杂的涉及6个以上,每个示证标记所涵盖的语义与其他示证标记所涵盖语义相互关联:在某些系统中,“非视觉”示证标记可以扩展涵盖到触觉、听觉和感觉,而在其他系统中,它可能仅限于听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