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者无伤害(no harm to the participants),法学-社会学-社会工作-社会工作研究-社会工作研究伦理,一种社会工作研究的伦理原则,指因研究而给研究对象带来的伤害不应大于日常生活危险的程度和概率。社会工作研究往往要直接面向个体或群体,从而可能对研究对象带来一些身心伤害,如调查社区矫正对象的困境时可能引起其罪恶感并触及其心理创伤,了解受虐妇女的情况可能使其感到不适或可能使其遭受更严重的家庭暴力。此外,若研究者只关心研究本身,而对研究对象面临的困境疏解状况漠不关心,也会对其造成一定伤害。因此,研究者在研究过程中应时刻警醒,尽量避免和有效减少在当前和未来对研究对象造成的各类负面影响,以在完成研究任务的过程中尽可能保护研究对象。为了实现参与者无伤害这一原则,研究者在研究过程中应该采取适当措施,以确保研究对象能获得支持性服务,包括:①在选题和设计方案之初,考虑可能给参与者带来的风险,基于适当标准进行保护性设计、开展试研究和筛选合适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