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治法(law of infectious disease control),管理学-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管理-公共卫生管理-全球健康-卫生服务体系-公共卫生体系-传染病防治法,调整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1989年2月21日通过,自1989年9月1日起施行。并于2004年8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明确了中国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方针原则和各项措施,明确了公民、社会有关组织和政府有关部门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的责任。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此法共九章八十条,包括总则,传染病预防,疫情报告、通报和发布,疫情控制,医疗救治,监督管理,保障措施,法律责任及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