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食品留样(military food retained sample),医学-现代医学-综合领域-军事医学-军队卫生监督-军队食品卫生监督,部队餐饮单位在食品进食前或加工前留取的备检样品。部队餐饮单位包括各类食堂(厨房)、生活服务中心、实施社会化保障的餐饮单位及部队招待所等提供餐饮服务的机构。军队食品留样制度起源于空勤灶,之后逐步扩展至以上餐饮单位,2001年5月颁发的《军队食堂卫生管理办法》要求,部队食堂在“炎热季节和聚餐时应当落实食品留验制度”。餐饮服务单位是食品留样第一责任者,军队卫生监督机构负责监督与技术指导。军队餐饮单位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留样,食品留样取样在供餐之前,按无菌采样要求进行,按不同情况,分别对食品成品、食品半成品或者食品原料采样;采样用具应清洁、消毒,或用原食品加工使用的工具取样,按无菌采样要求,采集固体食品不少于100克,液体食品不少于100毫升。样品应按日期、品种分别盛放于容器内,不得混放,防止交叉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