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信息素养(user information literacy),管理学-情报学-信息服务-用户信息心理,可以通过教育培育的,在信息社会中获得信息、利用信息、开发信息方面的修养与能力。包含信息意识与情感、信息伦理与道德、信息常识以及信息能力多个方面,是一种综合性的、社会共同的评价。作为一个动态发展的概念,用户信息素养在不同发展阶段,有不同的内涵和外延。1974年,美国信息产业协会主席P.G.车可斯基提出用户信息素养的概念,并将其定义为“利用大量的信息工具及主要信息源使问题得到解答的技术和技能”。1989年,美国图书馆协会下设的“信息素养总统委员会”在其年度报告中将用户信息素养的定义重新概括为:“必须能够确定何时需要信息,并能够有效地查寻、评价和使用所需要的信息。”2003年9月,联合国信息素养专家会议发表了《布拉格宣言:走向信息素养社会》,将用户信息素养定义为能够用来确定、查找、评估、组织和有效地生产、使用和交流信息以解决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