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释放试验(enlarged field testing),理学-生物学-生物工程-基因工程,在转基因生物进入生产性试验及获得商品化应用之前,在自然条件下采取相应安全措施进行的中等规模试验。发展简史中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今科学技术部)于1993年12月颁布的《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中提到“遗传工程体释放,系指遗传工程体在开放系统内进行研究、生产和应用,包括将遗传工程体施用于田间、牧场、森林、矿床和水域等自然生态系统中”。在农业部1996年颁布的《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中也提到“成立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委员会负责全国农业生物遗传工程体及其产品的中间试验、环境释放或商品化生产的安全性评价”。在2001年5月国务院令第304号颁布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对环境释放试验进行了定义:“是指在自然条件下采取相应安全措施所进行的中规模的试验。”之后的一系列相关转基因生物安全配套管理办法均对环境释放试验进行了相似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