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双重标准(Gender Double Standard),法学-社会学-应用社会学-妇女社会学-〔基本概念〕,分别用于男人和女人的不同行为标准。性别双重标准的源起与存在,不同的社会学理论有着不同的解释:①进化论认为,人类生存所需的人口再生产与适应机制,影响了人们对自己和他人性活动的评估。传递基因、人口再生产所涉及的亲代投资存在男女差异,在此基础上形成特定择偶偏好,为性别双重标准提供滋生土壤;②社会角色论认为,社会对性别的不同期待形塑了性别规范,个体与这一性别规范的契合程度成为其被评价的标准。社会赋予男性地位、权利取向的性别规范,赋予女性家庭、从属取向的性别规范,对这一规范的顺从和反叛相应地形成了对个体的正面或负面的评价;③认知学习理论、男性控制理论、性别歧视理论及其他社会科学理论对性别双重标准的形成原因和机制也均有探讨,且指出多种可能的影响因素,包括且不限于:自我认同、人际关系、性伴侣多寡、同辈群体、宗教信仰、大众传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