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保健监督(maternal and infant health care supervision),医学-现代医学-预防医学领域-卫生学-卫生监督,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母婴保健法对母亲和婴儿保健工作进行规范并实施监督检查的行政管理活动。为了有效保护母亲和婴儿的健康,提高人口素质,中国制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于1995年6月起正式施行。2006年国务院又颁布了《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母婴保健工作遵循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和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公民享有母婴保健的知情选择权,国家保障公民获得适宜的母婴保健服务的权利。 母婴保健监督主要包括对从事母婴保健活动的准入和日常监督管理。母婴保健活动分为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和婴儿保健等工作内容,是各级卫生部门妇幼卫生的重点工作。提供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