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鸡光照制度(lighting system for laying hens),农学-畜牧学-蛋禽产业-家禽-禽蛋-蛋鸡生产,为了控制蛋鸡生长发育或促进产蛋鸡繁殖性能,所采取的人工光照或补充光照的管理制度。包括每天光照时间和光照强度两种要求。光照制度是蛋鸡养殖的一项重要技术措施。制定的原则:育雏育成鸡的光照时间宜短不宜长,且渐减或恒定,光照强度宜弱不宜强;产蛋期的光照时间宜长不宜短,且不能减少。蛋鸡的光照制度根据鸡舍类型主要分为密闭鸡舍的人工控制光照和开放鸡舍的人工补充光照两种。密闭鸡舍光照制度:1~2日龄雏鸡,23~24小时/天光照,光照强度为20勒克斯;3~21日龄,光照时间逐渐降为8~9小时/天,强度逐渐降为5~10勒克斯;从第3~17周,光照时间逐渐降为每天8~9小时,强度不变;从18周龄开始向产蛋期光照制度过渡,每周光照时间增加0.5~1小时/天,至15~16小时/天,光照强度10~15勒克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