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区集体经济(collective economy in pastoral areas),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畜牧业-畜牧业经济管理,牧区生产资料归集体经济成员共同所有的公有制经济。其实质是合作经济,包括劳动力联合、资本和土地的联合。牧区集体经济主要经历了三个重要时期:①合作化时期(从初级社到高级社)。在这一时期,牧民热情比较高,自愿入社,合作社自身经营管理的自主性也较强。这一阶段的牧区集体经济发展顺利。②人民公社时期(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以生产队为基础,生产队、生产大队、人民公社三级所有)。这一时期实行政社合一,强调“一大二公”(人民公社规模大,人民公社公有化程度高),侵害了牧民的切身利益,脱离了牧区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规律,阻碍了生产发展。③以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为主要内容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时期。这一时期牧民的生产生活积极性得到了有效调动,但基层政权组织对集体经济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所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