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本哈根范例(Copenhagen example),法学-社会学-应用社会学-性社会学,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发生的关于社会如何对待色情品的典型范例。1967年以前,和其他政府一样,哥本哈根市政府对任何色情品都严加取缔。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从1967年开始,哥本哈根陆续解除对于色情品的禁令。然而性社会学家们发现:哥本哈根的性犯罪发生率不但没有上升,反而极大地下降了。具体表现为:1965年和1966年没有放开色情品时,哥本哈根每年有性犯罪760~780起。1967年色情品合法化以后,性犯罪下降为600起。1969年色情品全部放开以后,性犯罪下降为360起,到1976年,性犯罪已经减少到1966年的1/10左右。但是,下降的主要是比较轻的性犯罪,如偷看他人的裸体或者性活动、尾随或者滋扰女性等,强奸犯罪的减少幅度并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