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经济行动(socioeconomic action),法学-社会学-应用社会学-经济社会学,主要受物质利益驱动(习俗、传统、价值观、情绪等也可被结合而产生驱动力),以满足个人效用为目标,且将其他行动者考虑在内的人的行动。是韦伯式的经济社会学基本研究单位。德国社会学家M.韦伯在其著作《社会学基本概念》中指出,社会学以个体的社会行动为基本单位;经济理论则分析一般经济行动。社会经济行动这一概念本身,代表韦伯试图将物质利益的驱动和社会关系、社会制度等因素结合起来的尝试。进而,他以社会行动及其发生的机会[注]定义社会关系、秩序、法律等因素。例如,某种持续性、具有稳定目的、目的-手段考量的社会经济行动就构成了经营[注],结合特定的行政或管理体制便构成了经营组织[注],如工厂或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