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污染防治(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port pollution),工学-交通运输工程-水路运输-港口-绿色港口-港口污染防治,适用于港口的大气、水、噪声及振动、固体废物等环境污染防治的相关设施以及与其相关的制度、政策、法规、标准、规划、资金、管理、科学、技术、装备、教育等的总和。原称防止海洋油污染。又称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概念形成港口污染防治既是国家环境污染防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船舶污染防治的重要支撑,其概念的形成可追溯到国际海事组织(IMO)的《1954年国际防止海洋油污染公约》。该公约设立了一系列禁止排放油污水的区域,并要求在港口建立接收设备,以接收非油轮产生的污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