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大限(31 August deadline policy),管理学-公共管理-﹝资源与环境管理﹞-土地管理-土地宏观调控-831大限,2004年3月,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联合下发《关于继续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04年8月31日起,所有经营性土地一律都要公开竞价出让。1998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后,国家加强了对土地使用的宏观管理。2001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大力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商业性房地产开发用地和其他土地供应计划公布后同一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都必须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以招标、拍卖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必须公开进行。”自此,经营性国有土地招标拍卖供地作为一种市场配置方式被正式确立。为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使用制度,2002年5月9日国土资源部发布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要求:“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