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师保留地(Clergy Reserves),历史学-世界历史-〔北美洲历史〕-加拿大历史,加拿大拨给英国国教教会的土地。根据英国1791年《宪法法案》,把上、下加拿大公共土地的1/7划归新教教士集团。法案虽指新教教士集团,但实际上只把公共土地授予英国国教教会,引发其他教会的不满,尤其是在上加拿大。最初,殖民地实行免费授予土地的制度,英国国教教会并未从土地出租中获得多少收入。19世纪20年代,殖民地不再免费授予,J.斯特罗恩主教提出英国国教教会应当把土地由出租改为销售。1827年,他说服了英国政府授权教会出售1/4的牧师保留地,但每年不超过4万公顷。1822年,苏格兰长老会要求分得保留地,遭到其他教派反对。1824年,上加拿大议会支持苏格兰教会分享牧师保留地的要求。不久,赋予苏格兰教会与英国国教教会相同地位的争论,演变成对确立国教教会这种思想的攻击。1828年,上加拿大议会的一个特别委员会和英国下院的加拿大委员会批评确立国教教会的政策,建议各教派分享从保留地中获得的收益。1848年,加拿大联合省议会通过议案,牧师保留地销售的收益,一半由英国国教教会和苏格兰教会平分,其余的归其他教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