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使用费(forestland use fee),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林业经济管理-〔林业经济〕,林地使用者从林地所有者手中取得林地使用权时向林地所有者支付的费用。是林地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后,在林地使用权市场化过程中出现的新概念。各地支付集体林地使用费的形式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种:①采伐时以林价计提分成比例计算支付。②以林价计提分成为前提,采取不同地块不同协议比例支付。③采伐期以林价计提分成一次性付清,非采伐期按每年每亩一定金额预支付,到采伐期以林价计提分成比例结算付清。④采伐期按林价计提分成比例支付,非采伐期按树龄地类、按亩每年定额标准支付地租。收取林地使用费有利于合理利用林地资源,有利于保证林业的可持续发展,也是发展集体经济的需要。中国林地使用费收取的原因有以下几个:①土地所有者的权利。②林地使用费不会过分加重农民负担。③林地使用费是公平与效益的切入点。④使用权与所有权的货币化是市场的需求。林地使用费有以下特征:①包括收费主题的特定性。林地使用费的收取主体是林地的所有权人,在中国国有林的林地使用费收取主体包括国有林场、国有森工企业等国家收取,而集体林主要收取主体为村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