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田三原则(Hirota's three principles vis-a-vis China),历史学-中国历史-中华民国史-中华民国-中外关系,1935年10月,日本为应对和否定国民政府此前提出的对日关系“三原则”而提出的对华政策。1935年初,国民政府以蒋介石《敌乎?友乎?——中日关系的检讨》一文的发表为契机,向日方发出打破僵局、改善关系的呼吁。1月22日,日本外相广田弘毅在第67次国会上发表对华关系的见解,引起中方重视。为了解日本对中日关系的真实态度,蒋介石授命国际法庭大法官王宠惠在赴海牙任职途中访问日本。会谈期间,王宠惠代表国民政府提出改善中日关系的三项原则:①以和平方法处理中日关系。②两国进行对等的交流。③两国以友谊相交,即和平、平等、友谊三原则。同年2月,为了“改善”中日关系,国民政府还颁布了《取消抵制日货令》,下令“禁止排日排货言论”,发布《废除排日命令》,取缔排日言论和抵制日货运动,明令修改所谓“有碍对日邦交”的教科书。华北事变发生后,国民政府仍然试图通过外交途径谋求中日关系的改善。8月30日,驻日大使蒋作宾带着国民政府高层对中日关系的最新决策返回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