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党分赃制(spoils system),管理学-公共管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外国公共部门人事制度﹞-西方公务员制度,西方国家由竞选获胜的政党及领袖在本党成员中分配政府官职的制度。又称政党分肥制。美国曾实行过典型的政党分赃制。1789~1828年的美国联邦政府是一种绅士治理政府,总统主要从有名望、有地位、有学识的绅士阶层中挑选有能力、品行好的人担任政府的官职或公职。1828年A.杰克逊当选美国第7任总统后,伴随着美国两党制政党政治的发展,开始进入了政党分赃制时期。杰克逊认为,竞选中获胜的政党应该如同战争中获胜的一方一样独享战利品,而且认为政府的公共职务是普通人能够胜任的简单工作。他上任总统后,撤换了一大批政府官员,取而代之的是自己所属政党中的支持者和友人。政党分赃制在1845~1865年期间达到了顶峰。此后,由于在政党分赃制下,政府官员周期性大撤换导致政府缺乏稳定性和政策连续性,越来越引起政界和民众强烈的不满。1883年美国国会通过《彭德尔顿法》,对政党分赃制用人制度进行全面改革,着手建立美国公务员制度,并采用竞争性考试方式任用政府官员。美国的政党分赃制由此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