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立图书馆(county libraries),管理学-图书馆学-【图书馆史】-中国图书馆史-【中国近代图书馆史】,中国由县级政府正式设立,由所属教育局管辖并拨款维持运营的具有公共性质的图书馆。民国时期的县立图书馆以普通民众为服务对象,馆员多半未受过专业的图书馆学训练,规模通常较小,以寺庙、私人住宅、已废弃的学校、祠堂及其他公共建筑等可利用的房屋作为馆舍。藏书量多者不过三四千册,少者仅有报纸、杂志及少数图书,内容以通俗读物为主。值得一提的是,1930年以后多数县立公共图书馆均有一套商务印书馆出版的万有文库。中国县立图书馆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晚清时期,1904年浙江嘉兴和海宁建立的县图书馆是中国最早的县立图书馆,特别是海宁县公立图书馆是中国最早以“图书馆”命名的县级公共图书馆。1910年学部奏拟的《京师图书馆及各省图书馆通行章程》中规定:“京师及各省省治,应先设图书馆一所,各府、厅、州、县应各依筹备年限依次设立。”1915年教育部发布的《图书馆章程》规定 “各县得视地方情形设置” 图书馆。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大学院公布的《图书馆条例》规定“各省县区应设图书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