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岛工程(artificial island works),工学-水利工程-〔航道港口与海岸工程〕-海岸工程-岛礁工程,在海中用土石等材料建造陆地的工程。人工岛一般建在潮间带或近岸浅海区,水深在20米以内。人工岛可作为海上作业或其他用途的场所,如勘探和开采石油、天然气或其他矿产资源,建设深水港、机场、核电站等。人工岛工程主要包括岛身填筑、护岸和岛陆之间交通三部分。岛身填筑,一般有先抛填后护岸,先围海后填筑,先在岸边预制沉井或沉箱然后运到工程现场就位,再填筑成岛等施工方法。人工岛岛身部分主要由土石料填筑而成,但人工岛周围的防护结构种类较多,常用的有:①斜坡式围堤,外坡采用块石、混凝土或人工异型块体护坡,这种形式与斜坡式海堤类似;②直立式板桩墙或连续排桩岸壁墙,墙身可采用钢或钢筋混凝土板桩、连续的钢或钢筋混凝土管桩、格形钢板桩等结构,以及钢或钢筋混凝土沉井或沉箱结构等。人工岛与陆上交通联系,一般有船舶、栈桥、实堤、海底隧道等。与海堤相比,人工岛一般离海岸较远,其所处海洋环境条件恶劣,施工更为困难。因此,人工岛的结构应能适应较恶劣的海洋自然环境和便于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