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普查(pollution source census),管理学-公共管理-﹝资源与环境管理﹞-环境统计,中国对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开展的统计调查工作。又称全国污染源普查,简称污普。任务是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提供依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每10年开展一次,标准时点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2006年10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决定于2008年初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2007年10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印发并实施了《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用于指导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开展和全面掌握中国污染源及其排污情况。第一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7年12月31日,时期为2007年度。普查对象总数共592.6万个,包括:工业源157.6万个,农业源289.9万个,生活源144.6万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479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