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范畴类型(types of aspect),文学-语言文字-功能-认知语言学及语言类型学-语言类型学-〔语法〕,世界语言中不同体范畴的类型。体是指句子中的某些手段所表达的事件的阶段或状况,如起始、进行或结束等。事件主要由动作行为及相关参与者构成。表达参与者的是名词,表达动作行为的是动词。但仅有动词和名词还不能完成表达事件当时的状态。比如“张三喝水”这个句子有两个参与者(名词“张三”和“水”)和一个行为(动词“喝”),这三个词虽然表达了一个事件,但这个事件的状态并没有表达出来,到底是实现了还是没实现,如果实现了,那么是正在进行中还是已终止,或者“喝水”这一事件是否已完整。诸如此类附加在事件之上的语义在语言中称之为体意义或体范畴,简称体。类型学假设人类语言普遍存在体范畴,其在不同语言中有不同的表达形式。类型学要研究的是某种体范畴在不同语言中如何表达,是用语法形式(如屈折形式或黏着形式),还是用词汇或其他迂回形式。上面例子“张三喝水”所表达的是一个未实现的事件。如果要表达“张三喝水”是已实现的事件,还必须通过其他手段来表现,如添加词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