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放射性(mining radioactivity),工学-矿冶工程-〔矿业工程〕-采矿-矿山环境,矿山生产活动产生的原矿、中间产品、精矿、废石、尾矿、废水等及矿山生产场所出现的钍、铀、氡及氡子体等放射性物质或者α、β、γ射线。放射性物质主要为不稳定的核素,它能自发地发生衰变而成另一种不稳定的核素(或稳定的元素),在衰变过程中同时放出不同射线,主要有α、β、γ射线:α射线穿透能力很弱,一张纸就可挡住;β射线较强,可被5毫米铅板挡住;γ射线穿透能力很强,需要10厘米厚铅板才能挡住。矿山放射性主要分为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和非铀矿产资源的放射性。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主要来自矿石开采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根据中国《非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非铀矿产资源的放射性是专指含有较高水平天然放射性核素浓度,即其原料(矿)、中间产品、尾矿(渣)或残留物中所含的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超过1贝可/克(Bq/g)的矿产资源,1贝可表示放射性核素每秒有一次核衰变,如果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低于1贝可/克,则认为该矿产资源放射性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