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居住区(demonstrative residential area),工学-人居环境科学. 城乡规划学-城乡空间规划-住房与社区规划-住房建设与管理,以满足人民高质量生活居住需求和凸显城市地域特色形象为导向,以居住功能为主,兼具其他配套功能的独立地区。其建设理念突破旧有住区模式中过去对容积率的追求,强调人本主义的人文设计思想,注重环境和配套建设的情况,从生态环境、文化环境、社会交往、创新环境等多个方面整体入手,推广和探索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运用和发展,体现居住质量、设计品位和人文关怀。《上海市开发建设示范居住区实施纲要》中指出:示范区是以平价房为主的居住小区,应具有大众性、超前性、科学性、示范性的特点,要在不增加造价的前提下,通过有组织的精心策划、精心设计,使住宅小区的开发建设达到“造价不高水平高,标准不高质量好,面积不大功能全,占地不多环境美”的要求。示范居住区的开发建设是由政府部门选定已有的居住区,通过规划设计,对示范性居住区物质形态进行改造和整治,是城市中的样板工程,展现了城市精神文化内涵,具有示范性和展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