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后大借款(Reorganization Loan),历史学-中国历史-中华民国史-中华民国-社会经济,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北京政府以办理善后改革为名,向国际银行团贷借的长期巨额借款。又称中国政府1913年善后五厘金币借款。出借该笔借款的合同文件为《善后借款合同》,由英、法、德、俄、日五国银行团与民国北京政府代表于1913年4月26日在北京签订。借款银行分别由汇丰银行、德华银行、东方汇理银行、道胜银行、横滨正金银行均摊,借款日期,由首次发售债票之日起算。该借款是近代中国外债史上数额最大的一笔借款。借款合同共21款,并有附件6号。借款总额2500万英镑,年息5厘,按84%实交,47年偿清,本息共计67893597英镑,以盐税、关税为抵押。按照合同规定,借款额中必须扣还附件中各项到期应还的中央和各省外债及赔款本息,并包括合同附件所列中国政府不久到期各项借款以及预备赔偿各国因中国革命所造成的损失在内。借款用途还包括遣散军队、整顿盐政及政府所需及所欠行政费用。为了保证借款担保的盐税,中国政府将设法整顿改良盐税征收办法,并设立盐务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