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社会学(plant sociology; phytosociology),理学-生态学-植被生态学-〔植被生态学基本概念〕-植物社会学,研究植物群落的组成、发展,以及植物物种间关系的学科。植物社会学起源于19世纪末欧洲古老的地植物学,主要是在20世纪初发展起来的。当时,在植物学界出现了许多植物社会学中后来被广泛应用的概念和方法,如恒有种、特征种的概念,整理群丛表时依相似性顺序排列样地的方法等。1910年,在比利时召开的第三届国际植物学会议上,法国植物学家C.H.M.弗拉奥[注]和瑞士植物学家C.J.施勒特尔[注]提出“群丛是群落生态学研究的基本单位”,这个概念被沿用下来。1910~1930年,瑞士植物学家J.布朗-布朗克特阐明植物社会学的概念与研究方法,并于1928年出版了《植物社会学》一书,标志着该学科的成熟。该书随后被译为英文并多次印刷再版,成为植物社会学的经典著作。1935年,在荷兰召开的国际植物学会议上,法瑞植被学派与北欧植被学派经过深入讨论,确定以特征种和区别种来识别群丛,强调区系组成的观点得到了广泛的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