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尼斯来信(letters of Junius),文学-新闻学-外国新闻史-〔欧洲部分〕-〔新闻事件〕-〔英国〕,1769年1月~1772年1月,朱尼斯发表的批评英国政府的公开信。1689年光荣革命结束后,英国报界依然受17世纪法律的约束,对于批评国王和议会的言论均以煽动性诽谤罪或更严重的叛国罪论处。1769年1月~1772年1月,《公共广告人》报连续刊载了69封署名“朱尼斯”的公开信,其中29封写给读者,40封写给特定的个人,具体内容为讽刺国王,批评议会,藐视法庭,要求改革。朱尼斯来信使得《公共广告人》的销量大涨,并引得其他各报争相转载。1770年司法大臣对该报发行人H.S.伍德福尔等6人提起煽动性诽谤罪诉讼,尽管法官百般阻挠,最后陪审团依然宣判当事人中5人无罪,1人仅以印刷出版方面的罪名判处。该案开启了“批评国王无罪”的先例,而且确立了煽动性诽谤罪判决权归陪审团的原则。1792年英国议会通过《福克斯诽谤法》,明确规定诽谤罪判决权归陪审团,不能仅凭国王和大臣的好恶定罪。1772年伍德福尔出版了《朱尼斯来信》两卷本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