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等丁产簿(five-level household and property registers),历史学-中国历史-辽宋西夏金史-阶级,中国古代登记乡村户的丁口、户等和产业的簿籍,是征科役的依据。自唐后期以降,随着均田制转向私人土地所有制,租庸调法转向两税法,国家专制权力支配的对象也从对单丁个人的人身支配逐渐转向对户的支配,而对户的支配是以占土地多少为基础的。五代华北各王朝的统治区已存在五等户制,并为宋朝继承下来。从建隆四年(963)开始编制五等丁产簿,大约用了20多年时间在全国普遍推行五等户制。 按照宋朝政府的规定,每隔三年,逢着闰年就须编制五等丁产簿,登记每户的户名、产业数额、丁口数量、户等、应纳税数量,及需要服的衙前、里正等职役(色役)。每次编制五等丁产簿,一般都选择在农闲的时候。州、县层层布置,县由县令和其他官员负责,各村的户长和三大户到每家调查登记丁口和资产状况,而后地方官据财产变动调整各户的户等。由于五等丁产簿数量极多,而且各户的人丁和财物状况经常发生变化,其账籍只保存在州和县,而不集中到路和朝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