靶器官毒理(target organ toxicology),医学-现代医学-预防医学领域-卫生学-毒理学-靶器官毒理,外源化学物与机体交互作用,导致人体不同组织、器官与系统产生不良反应和有害效应。靶器官即机体产生毒性反应的主要器官。研究外源性化学物毒作用特征、规律和机制,必须建立在了解和掌握机体重要器官系统的结构与功能改变的基础上。阐明靶器官毒性的关键通路、特定的代谢与基因表达功能和效应标志物,经分析综合及数据挖掘后,则可用于确定毒作用的特征与机制,开展外源化学物的风险评估。A.阿伯特[注]在其1951年出版的《选择性毒性》(Selective Toxicity)中全面阐述了化学物在不同器官部位的特异性作用原理。1981起,A.W.海斯[注]等主编了“靶器官毒理学系列”丛书,涉及十余种器官或系统。1986年,G.M.科恩[注]主编《靶器官毒性》第一、第二卷。1997年,I.G.赛普斯[注]等主编《全面毒理学》(Comprehensive Toxicology)丛书,其中的第4~11卷为几种主要靶器官的毒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