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服务站(flight service station),工学-交通运输工程-民用航空-通用航空-〔通用航空保障〕,为通用航空活动提供飞行计划服务、航空气象服务、航空情报服务、飞行情报服务、告警服务、应急救援和其他相关支持的空中交通服务设施。又称通用航空飞行服务站。飞行服务站配置主要包括:①通用航空服务场所。②配备飞行计划服务终端、航空情报服务终端、航空气象服务终端、飞行情报服务设施、告警和协助救援设施。③服务于监视空域的飞行服务站,应当能与其覆盖范围内装有相应装备的通用航空器进行直接、迅速、不间断和清晰的双向通信。④配备监视数据引接处理、记录回放设备。服务于监视空域的飞行服务站应引接能覆盖其服务范围的监视信号。⑤配备电话、传真机、打印机、电报收发设备、网络设备、专用的无线电台等通信设备。⑥配备专业的数据记录设备,记录并保存30天以上的飞行计划信息数据、航空情报信息数据、航空气象信息数据、飞行情报信息数据、告警和协助救援信息数据等。中国飞行服务站系统由通用飞行服务系统信息处理中心和通用飞行服务站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