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回收率(comprehensive concentration recovery),理学-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总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与保护-矿产保护与利用,将共伴生组分在原矿、精矿中的含量按价格比法折算为主要组分的当量品位后,主要组分与共伴生组分在各精矿产品中当量质量占原矿中当量质量的百分比。在含有一种以上共伴生组分的矿山可用综合回收率评价选矿过程中对矿石中主、共伴生组分价值的回收利用情况。综合回收率反映的是矿石中主矿产、共伴生矿产的价值回收率。长期以来,对矿石中的共伴生组分回收利用没有一个有效的评价指标,多以选矿回收率这一指标来评价共伴生组分的回收利用情况。例如,铜矿中共伴生铅锌矿时,评价铅锌的回收水平时,均表示为“铅回收率85%,锌回收率80%”。如果组分继续增多,需要将每个组分的选矿回收率一一列出。综合回收率这一指标将主矿产、共伴生组分的选矿回收情况根据其价值统一折算为相对于主矿产的回收率指标,可以有效地计算矿山企业在选矿过程中对主矿产、共伴生组分的选矿回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