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副产品(by-products of steelmaking),工学-矿冶工程-〔冶金工程〕-钢铁冶炼-炼钢-炼钢副产品,在生产钢坯或钢锭过程中附带生产出的非主要产品。炼钢生产过程中的排放物按物质状态划分有气、液、固3类。炼钢排放物有些可以返回生产流程直接利用或进行梯级利用,或作为其他产业的原料,均可认为是副产品。但有些排放物在当时的技术经济条件下不可再利用而只能废弃,即废弃物。气体排放物主要来源于炼钢吹氧熔炼过程产生的烟气。除了全废钢冶炼的电炉之外,转炉和以铁水作为一部分炼钢金属原料的电炉,都有吹氧脱碳的操作阶段,这期间要排放出大量的烟气。在吹炼的不同阶段,烟气中可燃成分CO的浓度有变化。转炉设备适合于进行烟气除尘回收煤气,当烟气中的CO浓度达到合适的浓度时,即采用未燃法操作回收,得到的可燃气体称为转炉煤气,可作为二次能源使用;在烟气中CO浓度较低的熔炼阶段,转炉可采用燃烧法操作,把烟气中的CO燃烧后排放。电炉构造不适宜回收煤气,因此操作中把炉烟中的CO燃烧用于提高炉内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