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令性定价(Mandatory Pricing),管理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价格管理-定价管理,由国家物价部门和生产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各地区、企业及管理部门必须贯彻执行的指令性计划价格。属于国家指令性计划的产品,原则上实行国家统一定价。凡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价格,如重要工业品生产资料的出厂价格、重要农产品的收购价格、重要消费品的零售价格、重要的交通运输价格和重要的非商品收费等,都由国家统一定价。这种价格需要变动时,按照价格管理分工权限,由定价部门调整,其他任何部门和企业无权变动。但由于价格统得过死,不利于遵循价值规律;不利于对指令性计划中的企业和产品进行必要的调节;不利于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这是因为国家要保证财政、信贷、物资、价格的平衡,加上价格要受复杂的历史因素和生产因素的制约,牵一发而动其全局。所以,要经常性地调整统一价格是不容易的。因此,指令性定价的产品(包括能源)价格背离价值的现象相当严重。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指令性定价的作用和范围在逐步缩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