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书店(joint-stock bookstore),文学-出版学-发行-〔发行主体〕,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利益主体按照投资比例享有所有者权益的集股经营的图书营销机构。中国的股份制书店是在国有文化企业的改革和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具有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基本特征,其目的是强化书店经营管理职能。股份制书店可以在保证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把分散的经营权转化为集中经营权。股份制书店的股东既可分取红利,又对书店的经营承担一定的风险。股份制书店的日常活动实行经理负责制,书店经理负责书店的日常经营活动,有权对书店事务进行总的指导和控制,全权代表股东从事图书营销活动和进行事务处理。1994年9月成立的广州购书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图书发行业中第一个按现代企业制度成立的股份制企业,是改革开放以后中国成立的第一家股份制书店。2002年,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出台《关于新华书店(发行集团)股份制改造的若干意见》,指导新华书店(发行集团)在股份制改造中借鉴其他国有企业改革经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