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现场执法(off-site enforcement),工学-交通运输工程-城市交通-城市交通运输组织管理-道路交通执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法定的职权和程序,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予以处罚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在明确规范相应交通行为的设有交通信号的地点处设置,并将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向社会公布,用于收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证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资料,作为交通违法处理依据的,应清晰、准确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等特征以及违法时间、地点、事实。自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之日起的10日内,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记录内容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录入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作为交通违法行为证据。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后3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向社会提供查询,并可通过邮寄、发送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