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子继承制(Primogeniture),历史学-世界历史-〔北美洲历史〕-美国历史,由英国传入北美殖民地的财产继承制度,即仅立嫡长子为财产继承人或长子有优先财产继承权的制度。所谓的“财产”,主要是指土地财产。而所谓的“长子”,广义的是指排行最长的子女,换言之长女也可能包括在内,狭义的则只包括儿子,女儿的继承顺序较儿子之后,甚至没有继承权。同时,长子继承制间接地将配偶排除在继承人之外。长子继承制是一种带有封建性质的制度,它有利于财产在代际的传承当中保持集中,以维护大土地所有制以及与之相联系的封建义务,保证贵族爵衔的世代传袭的有序性。而美国废除长子继承制实质上消除了英国贵族阶层出现的可能。长子继承制度在早期的北美殖民地中极为盛行,但是也遭到民主人士的反对。北美独立革命后,随着英国殖民统治的结束,长子继承制也逐渐瓦解。弗吉尼亚首先于1785年废除了这一制度,1798年罗得岛成为最后一个废除该制度的州,从此整个美国彻底取消了长子继承制,扫除了这一封建制度的残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