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赞助人(translation patronage),文学-语言文字-语用学、修辞学及翻译学-翻译-翻译主体,文学系统外部对文学阅读、写作或翻译改写起促进或阻止作用的人或机构。由文化翻译学派的代表性人物A.勒菲弗尔于1992年提出。勒菲弗尔在《翻译、改写及对文学名声的制控》中提出了翻译的三要素理论,认为翻译是对原文的一种改写,它始终受到诗学观、意识形态和赞助人等三种因素的操控。赞助人被视为其中最为重要的因素,它有助于文学作品的产生、传播,又可能妨碍、禁止、毁损文学作品;它可以是宗教团体、阶级、政府部门、出版社和大众传媒机构,也可以是个人势力。赞助人通常比较关注文学的意识形态,而把诗学的控制权下放给专业人士。赞助人通过意识形态、经济利益和社会地位三个方面操控着翻译活动的全过程。同一赞助人可能同时占据意识形态、经济和社会地位这三者(如古代的集权统治者),也可能控制其中之一或之二,据以操控翻译标准的设立、翻译选材、翻译策略与方法的使用等。